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侗族大歌 |
《侗族大歌》,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,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,是在中国侗族地区一种多声部、无指挥、无伴奏、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。1986年,在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上,侗族大歌一经亮相,技惊四座,被认为是“清泉般闪光的音乐,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”。2009年,侗族大歌被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。
“饭养身,歌养心,”这是侗家人常说的一句话,也就是说,他们把“歌”看成是与“饭”同样重要的事。侗家人把歌当作精神食粮,用它来陶冶心灵和情操。侗族人民视歌为宝,认为歌就是知识,就是文化,谁掌握的歌多,谁就是有知识的人。在侗族地区,歌师是被社会所公认的最有知识、最懂道理的人,因而很受侗人的尊重。于是他们世代都爱歌、学歌、唱歌,以歌为乐,以“会唱歌、会歌多”为荣,用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,用歌来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。歌与侗家人的社会生活戚戚相关,不可分割,侗族的各种民歌,特别是侗族大歌,便成了他们久唱不衰的一首 古歌。侗族大歌作为侗歌中最精华的组成部分,它的演唱内容、表现形式,无不与侗人的习俗、性格、心理以及生活环境息息相关,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录,是 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。
侗族大歌是侗族多声部民间歌曲的统称,侗语称“ 嘎老”。“嘎”,就是歌,“老”,含篇幅长大、人多声多和古老之意,是由多人合唱、集体参与的古老歌种,多声部、无指挥、无伴奏便是它的特点。侗族大歌结构一般由“果(组)”、“枚(首)”、“僧(段)”、“角(句)”构成,歌唱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鼓楼大歌、声音大歌、叙事大歌、童声大歌、戏曲大歌、社俗大歌、混声大歌等七种。它歌唱自然、劳动、爱情以及人间友谊,是人与自然,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和谐。
侗族大歌是一种“众低独高”的音乐,必须得由三人以上进行演唱。在侗族大歌中,常在歌曲后半的“拉嗓子”部分运用以长音方式构成的持续音。为了突出高音部的旋律,即在低音部的基础上运用向上的支声方法进行变唱,一个人的变唱较为自由,旋律容易清晰。旧《三江县志》卷二中有着这样的记载:“侗人唱法尤有效……按组互和,而以喉者佳者唱反音,众声低则独高之,以抑扬其音,殊为动听”。由于领唱者担负着演唱主要旋律的任务,因此高音声部领唱的歌手只能由歌师或被公认为有较好歌喉、素养和应变能力的老歌手来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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